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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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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4个涉税实务问题,快来看看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招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到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指挥、监督和管理的一种用工形式。

那常见的涉税问题有哪些呢?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问1:我们单位有些人员是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过来的,过节若是给这些人员发放福利,谁来代扣个人所得税?

答1:你公司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节日福利费,应由你公司按“工资薪金所得”为其扣缴申报个税。

 

参考:

深圳市税务局在2019年6月10日热点咨询

问:公司直接给劳务派遣过来的员工发放节假日补贴(公司直接转账到派遣员工的银行卡,而平时工资都是劳务派遣公司发放的),请问发放补贴后,公司要按什么税目给这些员工扣缴个人所得税?还是依旧应由劳务派遣公司并入薪金所得去申报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薪金等应由用工企业转账给派遣企业,再有派遣企业统一发放给劳务派遣人员。问题中表述的情形属于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根据个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应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问2:我们单位有些人员是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过来的,请问我们在判断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时候,是否计入我单位的职工人数?

答2:是的,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的规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问3:我们单位有些人员是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过来的,请问这些人员因公发生的车旅费中的车票,到底是由用工单位还是劳务派遣单位计算抵扣增值税?

答3:谁用工、谁抵扣。因此你公司可以抵扣增值税。对于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应由用工单位抵扣进项税额,而不是劳务派遣单位抵扣。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深化增值税改革视频培训讲义》:“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个人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属于可以抵扣的范围。对于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应由用工单位抵扣进项税额,而不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抵扣。”

 

问4:我们单位有些人员是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过来的,我们单位跟劳务派遣公司在合同中约定:这些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保由我单位直接打给这些人员,另外单独支付劳务派遣公司一部分派遣费,这样是否允许?

答4:这样当然允许了,而且具有一定的好处呢,比如直接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工资可计入你公司的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并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等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在企业所得税上具有较大的节税空间。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第三条: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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